2024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已实施一段时间,不少企业和职工积极主动参保。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为更好地推动我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开展,根据石狮实际情况,2024年度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呼应职工需求,在参加团体人数、最低补助金额、慰问金额、审批程序和非公企业类职工住院津贴等方面有所调整。
记者了解到,根据参加对象不同,今年职工医疗互助非公企业类互助金仍为每人每年48元,补助标准保持不变。参加对象患病治疗有住院医疗补助和住院津贴,每期每人的医疗补助金最高限额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类互助金仍为每人每年100元,但补助标准调整为“按基本医疗保险内的商业保险及统筹基金支付的12%计算支付补助金”。
由于非公企业职工流动性大,今年石狮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新增企业团体互助活动项目。凡石狮市行政辖区内参加人员总数达到300人以上的企业可参加企业团体互助活动,该企业全体在职职工可统一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在最低补助金额上,对于医疗费用自付的部分高于200元,且应医疗互助补助的金额低于200元的,按200元的最低标准给予补助,自付的金额低于200元,按自付的金额给予补助;在提高补助金审批权限额度上,为方便职工办理补助,石狮办事处审核2万元以下的补助金,2万元以上的补助金送泉州市职工医疗互助中心审核后,由石狮办事处发放,以此减少补助审批程序,缩短时间,让职工更快领取补助金;在非公企业类职工住院津贴上,非公企业类职工住院津贴以每人每日80元计,最高不超过30天。
此外,石狮还提高了慰问金制度的慰问金额。职工因工伤(职业病)、交通事故住院治疗或因大病无法住院治疗却在医保定点医院产生门诊手术费用(须提供手术报告)的,以活动期内发生的医疗总费用为依据,给予慰问。其标准拟申请调整为:医疗总费用为2000元至5000元的,慰问1000元;5000元(含5000元)至10000元的,慰问2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至50000元的,慰问3500元;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的,慰问5000元。通过调整这五项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政策,切实为广大职工织就一张广覆盖、多层次的保障网。 (记者 庄玲娥 通讯员 许紫燕)